生态环境部:2021年以来查处环评文件严重质量案件50多件罚款金额超1400万元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王仁宏)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 6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北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则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加快。

同时,加强统筹调度,调度各地有关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推进情况,跟进地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汇总形成一批地方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

刘志全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并在环评审批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发布会上,刘志全介绍了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相关情况。他表示,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来看,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属于个别情况,但性质极其恶劣,对环评制度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据统计,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已将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问题的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生态环境部分四批将29份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已依法查处环评文件严重质量案件50多件,罚款金额1400多万元。

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坚决打击环评弄虚作假,一是积极协调地方和公检法等部门,推动依法查办环评造假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二是进一步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强化环评单位和人员直接责任,落实评估、审批中的把关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筑牢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