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协助执行的法律规定(不协助执行的罚款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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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协助执行单位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协助执行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制度,协助执行制度构建上的不完善,运行中的不顺畅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扩大协助执行主体的范围、加重协助执行主体的责任是立法的方向与趋势。因此,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原来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将适用强制措施的范围予以扩大,适用主体除了以前法律规定的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外,还增加了其他负有查封、扣押财产等协助义务的主体,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缓解执行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疫情当前,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的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违反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定、命令,不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构成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与国家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卫生防疫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合作进行防疫、检疫、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筛查、隔离观察、强制隔离,依法采取的隔离治疗和其他防疫控制措施;拒不配合《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防控规定》,拒不配合商场、超市、地铁、公共交通等单位和部门实施温度监测、消毒杀戮、人员分流等措施的;违反不参加集会、集体活动、不听劝说或者造成矛盾、冲突的规定,组织、参加集会的。

有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防疫决定和命令。虽然疫情得到控制,但在疫情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大家的防疫意识还不能放松。因故需要与防疫人员配合的,应当积极配合,不拒绝抵抗,并对他人和自身的身体健康负责。如果不配合防疫管理,伤害警察或执法人员,将构成妨碍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现在,为了防止疫情蔓延造成严重后果,防疫人员将对疑似症状的患者采取隔离措施,切断传染源,防止他人感染。但也有人不知道为什么不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甚至殴打,虐待防疫人员。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他们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会责令协助执行人履行协助义务,并且对协助执行人处以罚款,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统一规定罚款标准。如果有关单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一般会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具体视情况而定。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有关执行的实践来看,当前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有三类:(一)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二)法院之间的协助执行;(三)个人的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一百零三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拒不协助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你的描述,拒不协助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作为旁观者来看,对于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当事人拒不协助配合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当事人不仅拒不配合执行,反而暴力抗拒的法院当场可以拘留当事人,并以拒执罪可以判处当事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其实就是老赖的做法,法院判决后既不上诉又对判决拒不执行,而且还暴力抗拒。法律是公正的,对于老赖只有运用法律制裁的手段才能彻底制服老赖。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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