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议论文(法律议论文论点)

《南方周末》的一条新闻,像原子弹爆炸一样,迅速炸醒了所有人沉睡的愤怒。

一22岁的哥们于欢,在被十几个催债的逼迫现场观看凌辱亲妈的场面后,愤而怒杀带头大哥,刺伤其余小弟...

很像电影情节吧。

法律议论文(法律议论文论点)

那就当它是电影里的桥段吧,如果能让审片官揪着的心得到片刻的安稳。

故事的开端是:

一个小企业的女老板苏银霞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学占借贷135万,利息10%,是月息。

在砸锅卖铁卖房卖地之后,苏银霞还上了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还有17万仍无法还清。

故事的发展是:

然后,一个曾撞死人不偿命的典型性社会大哥(杜志浩)出现了,他催债的手段极其丰富。

在马桶里拉屎,然后把苏银霞的头按进去;

在母子俩面前放黄片儿;

让苏银霞去卖身,一次一百,它出价八十;

逼苏银霞学狗叫,让于欢管它叫爹;

脱下鞋子,捂在苏银霞嘴里;

当着儿子的面,把它不大的生殖器掏出来,侮辱苏银霞。

之所以用“它”,是觉得用他或者她这两个字,都不太适合来形容这伙黑社会大哥的行为。

其中也穿插着报警的常规设置,但警察在教育了大哥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之后就安心离开了。

故事的高潮是:

陷入绝望的于欢,举刀反击。

一人拼命,万夫莫当。

故事的结局是:

大哥的家属提出立刻处死于欢,索赔830万。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end......

看到这里,所有观影的人都坐不住了。

这特么就结局了?

这结局...和我们的道德良知严重不符啊!

难道不应该是惩恶扬善的人,被无罪释放,然后成为道德楷模么?

法官表示:于欢的行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因为他的生命安全还没有受到威胁,所以他杀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嗯,毕竟小鸡鸡,确实不算是凶器嘛~

对吧...

没错,既然我们都选择了法治,那么就不该用人情来判案。

那下次我在面对歹徒伤害的时候,我是不是该请求歹徒配合,继而询问他会伤害我到什么程度?

然后,我好方便根据他的伤害程度,选择出“适当”的防卫方式。

大家商量着来嘛~和谐社会嘛~

讲到这里,审片官建议:人大代表应该立刻提出议案,鼓励全民学习医疗文化知识,起码得知道刀子捅哪里,会致伤不致死。

也方便在我们受到伤害时,准确判断如何在不伤人命的情况下,“正当防卫”。

你告诉我,我是法盲。好吧~

法官要根据法律判案,他没办法;

警察要根据规章办事,他没办法;

大哥要根据他的职业道德,他没办法;

如果每个人都在找自己的规矩办事,然后类似的事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下去。

下一个,有可能就会轮到自己。

一起普通的杀人案,背后却裹挟着一层一层令人毛骨悚然又怒不可遏的剧情。扒开了戏剧这层皮之后,终于赤裸裸地站在了每个人的面前。

这种事件,你身边有吧?你听说过吧?

那些放高利贷的、开赌场的、打人收债的、贩毒的、开洗浴的,人人都知道那里面藏污纳垢,人人都不敢惹吧?

每个人生活的环境里,多多少少都经历过类似的事件吧?

只不过,它还没有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每次人们看到了不公社会事件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指责:站在旁边那个傻B,为什么你不出手相助?警察是吃屎的!

然后,每次再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路人依旧冷漠。

为什么?

法律议论文(法律议论文论点)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如同蝼蚁一般,我们不敢惹事儿,惹了事儿之后,擦屁股付出代价的只有自己和亲人。

这次的事件引发了全民的讨论大潮,每个人的言论都很极致,任何一个环节都被喷的狗血淋头。

那然后呢?

也许,在一部电影里,我们可以略窥一二,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

在法制面前,当正义被邪恶吞噬,法律无能为力时。

我们该怎么办?

法外的游侠们,鼓吹以暴制暴;有人憎恨法律,想要搞个大新闻。

但有的人,却懂得如何利用法律,伸张正义。

用脑子,让正义长出尖利的爪牙。而不是自己只会张嘴就喷,对“社会”在这个虚幻的词汇高标准、严要求。

奥斯卡影帝杰米·福克斯联袂杰拉德·巴特勒主演的《守法公民》,讲述了一个遭遇人生不公的男人,如何利用开挂的高智商复仇的故事。

没错,男主就是那很斯巴达的斯巴达国王。

同样是遭遇了歹徒的不法侵入。

歹徒还很准确地揭露了整个事件的核心:

在女儿的面前,强奸了妻子后,又把魔爪伸向了可怜的女儿。

他希望法律能给他伸张正义, 但检察官尼克告诉他,因为对方律师的手段,案件缺乏明确的证据。

“证据”是法律评判的唯一标准。

因为人的情感会被蒙蔽,但证据不会。

尼克是个出色的检察官,他的定罪率高达96%,也就意味着,被他起诉的嫌疑犯,最后96%的人被判有罪而得到惩罚。

但,他不敢冒险。DNA检测失败,而克莱德当时又神经错乱不足为信...

如果不做认罪协议而继续起诉,那很可能的结局是,达比和阿米都无罪释放。

法律是没有生命的。他常常会被恶人利用。

这两个犯罪分子,就利用了法律,逃脱了罪责。

主犯达比大获全胜,扮演上帝的欲望再次高涨,他对着尼克重申:“你不能对抗命运!”

此时,尼克的情感是站在克莱德一边,但他头脑中的法律体系却站到了另一边。

可没有任何道理能够让被灭门的克莱德安然接受,他做不到屈从于这样可耻的命运。

既然法律不能还我一个公道,我就自己要一个公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用在克莱德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十年后,背锅的从犯阿米被执行死刑,本来应该平静的注射死刑却变得痛苦无比,犯人在挣扎和嚎叫中血管爆裂而死。

这仅仅是克莱德的计划的第一步,这一次,他才是上帝的化身。

下一个被屠宰的,就是真正的凶手。

尼克决定先把达比抓起来,对他实施保护。

达比也听话了,找到一辆警车,还威胁车里昏迷的警察开车逃走,还想杀警察灭口,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但他没想到的是,那个警察就是克莱德假扮的。

达比被注射了河豚毒素和肾上腺素,以便他可以清醒地感受着克莱德的凌虐。

嘴里塞上护齿防止咬到舌头,上方还吊了一面镜子...

克莱德希望,达比能够从容享受自己被直接成25块的美妙滋味。

做完这一切,克莱德回到家里等待警察到来,束手就擒。

但,他的复仇其实才刚到高潮。

正如当年尼克对他所言,你没有证据,你定不了罪。

在法庭上,克莱德放弃律师权利,自己替自己辩护,对于之前的案例随手拈来。

就在他战胜了法律的时候,他却选择放弃。

为什么呢?因为他还没玩儿够。

回到监狱的克莱德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然后提出来新的条件。

比尔就是当年凶手的辩护律师。

但是因为监狱长故意跟克莱德较劲,牛排晚送了几分钟,等他们赶到克莱德说的地点时,律师已经死了。

另一边,克莱德突然杀死了自己的狱友。

警察在调查克莱德时,发现他居然帮助政府做过暗杀工作。

也就是说,克莱德想杀谁就杀谁,连法律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现在的他,完全凌驾于生命和法律之上。

尼克向法官申请延长克莱德的监禁,法官最终同意了,她有一句这样的台词:作为法官最大的好处是——

当然,这是她最后一句台词。

尼克亲眼见证了自己的学生被炸死,上司被打成马蜂窝。

而且,克莱德根本没有同伙,他只是挖通了监狱里面的每一个牢房。

为此,他准备了整整十年。

有趣的是,尼克进入克莱德的据点调查是违法的。

克莱德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法律是有力的,也是冷血的。

能不能利用本法律,保障每一个善良的人不受伤害,每一个有罪的人难逃惩罚。

还是人的事情。

(本文为电影审片官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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