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周末去哪玩(临清晚上去哪玩)

by 冰心

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是悲哀,人们总觉得都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有许多印象,许多习惯,深固的刻划在他的人格及气质上而影响他的一生。

我的童年生活,在许多零碎的文字里,不自觉的已经描写了许多,当曼瑰对我提出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觉得有兴味,而欣然执笔。

中年的人,不愿意再说些情感的话,虽然在回忆中充满了含泪的微笑,我只约略的画出我童年的环境和训练,以及遗留在我的嗜好或习惯上的一切,也许有些父母们愿意用来作参考。

先说到我的遗传:我的父亲是个海军将领,身体很好,我从不记得他在病榻上躺着过。

我的祖父身体也很好,八十六岁无疾而终。我的母亲却很瘦弱,常常头痛,吐血——这吐血的症候,我也得到,不是肺结核,而是肺气枝涨大,过劳或操心,都会发作——因此我童年时代记忆所及的母亲,是个极温柔,极安静的女人,不是作活计,就是看书,她的生活是非常恬淡的。

虽然母亲说过,我在会吐奶的时候,就吐过血,而在我的童年时代,并不曾发作过,我也不记得我那时生过什么大病,身体也好,精神也活泼,于是那七八年山陬海隅的生活,我多半是父亲的孩子,而少半是母亲的女儿!

在我以先,母亲生过两个哥哥,都是一生下就夭折了,我的底下,还死去一个妹妹。我的大弟弟,比我小六岁。在大弟弟未生之前,我在家里是个独子。

环境把童年的我,造成一个“野孩子”,丝毫没有少女的气息。我们的家,总是住近海军兵营,或海军学校。四围没有和我同年龄的女伴,我没有玩过“娃娃”,没有学过针线,没有搽过脂粉,没有穿过鲜艳的衣服,没有戴过花。

反过来说,因着母亲的病弱,和家里的冷静,使得我整天跟在父亲的身边,参加了他的种种工作与活动,得到了连一般男子都得不到的经验。为一切方便起见,我总是男装,常着军服。父母叫我“阿哥”,弟弟们称呼我“哥哥”,弄得后来我自己也忘其所以了。

父亲办公的时候,也常常有人带我出去,我的游踪所及,是旗台,炮台,海军码头,火药库,龙王庙。我的谈伴是修理枪炮的工人,看守火药库的残废兵士,水手,军官,他们多半是山东人,和蔼而质朴,他们告诉我许多海上新奇悲壮的故事。有时也遇见农夫和渔人,谈些山中海上的家常。那时除了我的母亲和父亲同事的太太们外,几乎轻易见不到一个女性。

四岁以后,开始认字。六七岁就和我的堂兄表兄们同在家里读书。他们比我大了四五岁,仍旧是玩不到一处,我常常一个人走到山上海边去。那是极其熟识的环境,一草一石,一沙一沫,我都有无限的亲切。我常常独步在沙岸上,看潮来的时候,仿佛天地都飘浮了起来!潮退的时候,仿佛海岸和我都被吸卷了去!童稚的心,对着这亲切的“伟大”,常常感到怔忡。黄昏时,休息的军号吹起,四山回响,声音凄壮而悠长,那熟识的调子,也使我莫名其妙的要下泪,我不觉得自己的“闷”,只觉得自己的“小”。

因着没有游伴,我很小就学习看书,得了个“好读书,不求甚解”的习惯。我的老师很爱我,常常教我背些诗句,我似懂似不懂的有时很能欣赏。比如那“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独立山头的时候,就常常默诵它。

离我们最近的城市,就是烟台,父亲有时带我下去,赴宴会,逛天后宫,或是听戏。父亲并不喜听戏,只因那时我正看《三国》,父亲就到戏园里点戏给我听,如《草船借箭》《群英会》《华容道》等。看见书上的人物,走上舞台,虽然不懂得戏词,我也觉得很高兴。所以我至今还不讨厌京戏,而且我喜听须生,花脸,黑头的戏。

再大一点,学会了些精致的淘气,我的玩具已从铲子和沙桶,进步到蟋蟀罐同风筝,我收集美丽的小石子,在磁缸里养着,我学作诗,写章回小说,但都不能终篇,因为我的兴趣,仍在户外,低头伏案的时候很少。父亲喜欢种花养狗,公余之暇,这是他唯一的消遣。因此我从小不怕动物,对于花木,更有普遍的爱好。母亲不喜欢狗,却也爱花,夏夜我们常常在豆棚花架下,饮啤酒,汽水,乘凉。母亲很早就进去休息,父亲便带我到旗台上去看星,他指点给我各个星座的名称和位置。他常常说:“你看星星不是很多很小,而且离我们很远么?但是我们海上的人一时都离不了它。在海上迷路的时候看见星星就如同看见家人一样。”因此我至今爱星甚于爱月。

父亲又常常带我去参观军舰,指点给我军舰上的一切,我只觉得处处都是整齐,清洁,光亮,雪白;心里总有说不出的赞叹同羡慕。我也常得亲近父亲的许多好友,如萨镇冰先生,黄赞侯先生——民国第一任海军部长黄钟瑛上将——他们都是极严肃,同时又极慈蔼,生活是那样纪律,那样恬淡,他们也作诗,同父亲常常唱和,他们这一班人是当时文人所称为的“裘带歌壶,翩翩儒将”。我当时的理想,是想学父亲,学父亲的这些好友,并不曾想到我的“性”阻止了我作他们的追随者。这种生活一直连续到了十一岁,此后我们回到故乡——福州——去,生活起了很大的转变。我也不能不感谢这个转变!十岁以前的训练,若再继续下去,我就很容易变成一个男性的女人,心理也许就不会健全。因着这个转变,我才渐渐的从父亲身边走到母亲的怀里,而开始我的少女时期了。

童年的印象和事实,遗留在我的性格上的,第一是我对于人生态度的严肃,我喜欢整齐,纪律,清洁的生活,我怕看怕听放诞,散漫,松懈的一切。

第二是我喜欢空阔高远的环境,我不怕寂寞,不怕静独,我愿意常将自己消失在空旷辽阔之中。因此一到了野外,就如同回到了故乡,我不喜城居,怕应酬,我没有城市的嗜好。

第三是我不喜欢穿鲜艳颜色的衣服,我喜欢的是黑色,蓝色,灰色,白色。有时母亲也勉强我穿过一两次稍为鲜艳的衣服,我总觉得很忸怩,很不自然,穿上立刻就要脱去,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完全是习惯的关系,其实在美好的品味之下,少女爱好天然,是应该“打扮”的!

第四是我喜欢爽快,坦白,自然的交往。我很难勉强我自己做些不愿意做的事,见些不愿意见的人,吃些不愿意吃的饭!母亲常说这是“任性”之一种,不能成为“伟大”的人格。

第五是我一生对于军人普遍的尊敬,军人在我心中是高尚,勇敢,纪律的结晶。关系军队的一切,我也都感到兴趣。

说到童年,我常常感谢我的好父母,他们养成我一种恬淡,“返乎自然”的习惯,他们给我一个快乐清洁的环境,因此,在任何环境里都能自足,知足。我尊敬生命,宝爱生命,我对于人类没有怨恨,我觉得许多缺憾是可以改进的,只要人们有决心,肯努力。

这不是一件容易事,因为生命是一张白纸,他的本质无所谓痛苦,也无所谓快乐。我们的人生观,都是环境形成的。

相信人生是向上的人,自己有了勇气,别人也因而快乐。

我不但常常感念我的父母,我也常常警惕我们应当怎样做父母。

一九四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歌乐山。

原题:我的童年

by 林语堂

我生在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之龙溪县坂仔村。坂仔村位于肥沃的山谷之中,四周皆山,本地称之为东湖。虽有急流激湍,但浅而不深,不能行船,有之,即仅浅底小舟而已。船夫及其女儿,在航行此急流之时,必须跳入水中,裸露至腿际,真个是将小舟扛在肩上。

坂仔村之南,极目遥望,但见远山绵亘,无论晴雨,皆掩映于云雾之间。北望,嘉溪山矗立如锯齿状,危崖高悬,塞天蔽日。冬日,风自极狭窄的狗牙谷呼啸而过,置身此地,人几乎可与天地相接。接近东南敞亮处,有一带横岭,家姐家兄即埋葬于斯。但愿他俩的坟墓今日仍然未遭毁坏。二姐之挣扎奋斗请求上学的经过,今日我依然记忆如新。

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在斜溪,另一条河与这条河汇合,河水遂展宽,我们乃改乘正式家房船直到县中大城漳州。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冬季,橘树开花,山间朱红处处,争鲜斗艳。

父母让我和三兄弟到鼓浪屿求学,这样自然就离开了母亲。一去往往是一整年。坐在那种家房船里,我总是看见海上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放置在船尾,不停地点着几炷香,船夫往往给我们说古老的故事。有时,我们听见别的船上飘来的幽怨悦耳的箫声。在我那童稚的岁月,还能再希望什么更好的环境呢?

在《赖柏英》那本书里,我描写生在山间,是以高地的观点写的,而且是与生在平原以“低地”的观点相对的。这完全决定于你的性格。若想把高地和低地的观点说明,我最好是从《赖柏英》第95 页引用几句了。

细老那个男孩子在和阮娜说山的时候儿,他说:“在黛湖我们有山。可是我在你们那个地方,可没看见那样的山。我们附近的山是真山,不是你在新加坡看见的那种不像样子的山。我们那儿的山令人敬,令人怕,令人感动,能够诱惑人。峰外有峰,重重叠叠,神秘难测,庞大之至,简直无法捉摸。”

他以突然兴奋的心情说话,好像倾吐出多年藏在心中的秘密一样,所以听他说话的人竟觉得突如其来,迷惑不解。他则接着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得不可抵抗。”——他停下来在思索一个适当的字。他说:“山逼得你谦——逊——恭——敬。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阮娜听见这话,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她简直没办法听懂。她只觉得细老越说越神奇,所谈论的山的影响力,是别人难以听得懂的。

“你意思是说你把对那山的记忆看得很珍贵呀!”

“不只是珍贵。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

阮娜神秘地微笑了。

她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所知道的只是你这个家伙太奇怪。”

细老说:“我给你说明白一点儿。我叔叔的人生观,就是低地的人生观。平的,什么都是平的。从来不抬头往上望。”“我再改个说法。比方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阮娜把头向后一仰,低声嘻嘻地笑了。她说:“噢,那么……可是人都赞美摩天大楼呢。他们不像你把摩天大楼和山相比啊。”

细老说:“自然啦,我们的童年的日子,童年时吃的东西,我们常去捉虾捉小鲛鱼,泡泡水使脚清凉一下儿的小河——那些简单幼稚的事情,虽然你并不常想,可是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总是存在你心坎儿的深处的。并没有消失啊。”

在另一本书里,我也写过赣柏英她那山间的茅屋。《赖柏英》是一本自传小说。赖柏英是我初恋的女友。因为她坚持要对盲目的祖父尽孝道,又因为我要出洋留学,她就和我分离了。

“你整个下午都在白鹭窠消磨过了。他们的茅屋在西山的一个突出的地方。一个女孩子站在空旷处,头后有青天做陪衬,头发在风中飘动,就比平常美得多。她决不显得卑躬屈节摇尾乞怜的样子。她浑身的骨头的结构就是昂然挺立的。”

我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因此之故。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八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插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 终必败

持战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强

他人力 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临清周末去哪玩(临清晚上去哪玩)

原题:童年

by 沈从文

我最欢喜天上落雨,一落了小雨,若脚下穿的是布鞋,即或天气正当十冬腊月,我也可以用恐怕湿却鞋袜为辞,有理由即刻脱下鞋袜赤脚在街上走路。但最使人开心事,还是落过大雨以后,街上许多地方已被水所浸没,许多地方阴沟中涌出水来,在这些地方照例常常有人不能过身,我却赤着两脚故意向深水中走去。若河中涨了大水,照例上游会漂流得有木头、家具、南瓜同其他东西,就赶快到横跨大河的桥上去看热闹。桥上必已经有人用长绳系了自己的腰身,在桥头上呆着,注目水中,有所等待。看到有一段大木或一件值得下水的东西浮来时,就踊身一跃,骑到那树上,或傍近物边,把绳子缚定,自己便快快地向下游岸边泅去,另外几个在岸边的人把水中人援助上岸后,就把绳子拉着,或缠绕到大石上大树上去,于是第二次又有第二人来在桥头上等候。我欢喜看人在洄水里扳罾,巴掌大的活鲫鱼在网中蹦跳。一涨了水,照例也就可以看这种有趣味的事情。照家中规矩,一落雨就得穿上钉鞋,我可真不愿意穿那种笨重钉鞋。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味。

若在四月落了点小雨,山地里田塍上各处全是蟋蟀声音,真使人心花怒放。在这些时节,我便觉得学校真没有意思,简直坐不住,总得想方设法逃学上山去捉蟋蟀。有时没有什么东西安置这小东西,就走到那里去,把第一只捉到手后又捉第二只,两只手各有一只后,就听第三只。本地蟋蟀原分春秋二季,春季的多在田间泥里草里,秋季的多在人家附近石罅里瓦砾中,如今既然这东西只在泥层里,故即或两只手心各有一匹小东西后,我总还可以想方设法把第三只从泥土中赶出,看看若比较手中的大些,即开释了手中所有,捕捉新的,如此轮流换去,一整天仅捉回两只小虫。城头上有白色炊烟,街巷里有摇铃铛卖煤油的声音,约当下午三点左右时,赶忙走到一个刻花板的老木匠那里去,很兴奋地同那木匠说:“师傅师傅,今天可捉了大王来了!”

那木匠便故意装成无动于衷的神气,仍然坐在高凳上玩他的车盘,正眼也不看我地说:“不成,不成,要打打得赌点输赢!”

我说:“输了替你磨刀成不成?”

“嗨,够了,我不要你磨刀,你哪会磨刀?上次磨凿子还磨坏了我的家伙!”

这不是冤枉我,我上次的确磨坏了他一把凿子。不好意思再说磨刀了,我说:“师傅,那这样办法,你借给我一个瓦盆子,让我自己来试试这两只谁能干些好不好?”我说这话时真怪和气,为的是他以逸待劳,若不允许我,还是无办法。

那木匠想了想,好像莫可奈何才让步的样子:“借盆子得把战败的一只给我,算作租钱。”

我满口答应:“那成那成。”

于是他方离开车盘,很慷慨地借给我一个泥罐子,顷刻之间我就只剩下一只蟋蟀了。这木匠看看我捉来的虫还不坏,必向我提议:“我们来比比。你赢了我借你这泥罐一天;你输了,你把这蟋蟀给我。办法公平不公平?”我正需要那么一个办法,连说公平公平,于是这木匠进去了一会儿,拿出一只蟋蟀来同我的斗,不消说,三五回合我的自然又败了。他的蟋蟀照例却常常是我前一天输给他的。那木匠看看我有点颓丧,明白我认识那匹小东西,担心我生气时一摔,一面赶忙收拾盆罐,一面带着鼓励我神气笑笑地说:“老弟,老弟,明天再来,明天再来!你应当捉好的来,走远一点。明天来,明天来!”

我什么话也不说,微笑着,出了木匠的大门,回家了。

这样一整天在为雨水泡软的田塍上乱跑,回家时常常全身是泥,家中当然一望而知,于是不必多说,沿老例跪一根香,罚关在空房子里,不许哭,不许吃饭。等一会儿我自然可以从姐姐方面得到充饥的东西。悄悄地把东西吃下以后,我也疲倦了,因此空房中即或再冷一点,老鼠来去很多,一会儿就睡着,再也不知道如何上床的事了。

即或在家中那么受折磨,到学校去时又免不了补挨一顿板子,我还是在想逃学时就逃学,决不为处罚所恐吓。

有时逃学又只是到山上去偷人家园地里的李子枇杷,主人拿着长长的竹竿子大骂着追来时,就飞奔而逃,逃到远处一面吃那个赃物,一面还唱山歌气那主人。总而言之,人虽小小的,两只脚跑得很快,什么茨棚里钻去也不在乎,要捉我可捉不到,就认为这种事比学校里游戏还有趣味。

可是只要我不逃学,在学校里我是不至于像其他那些人受处罚的。我从不用心念书,但我从不在应当背诵时节无法对付。许多书总是临时来读十遍八遍,背诵时节却居然琅琅上口,一字不遗,也似乎就由于这份小小聪明,学校把我同一般同学一样待遇,更使我轻视学校。家中不了解我为什么不想上进,不好好地利用自己聪明用功,我不了解家中为什么只要我读书,不让我玩。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点,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为什么骡子推磨时得把眼睛遮上?为什么刀得烧红时在盐水里一淬方能坚硬?为什么雕佛像的会把木头雕成人形,所贴的金那么薄又用什么方法做成?为什么小铜匠会在一块铜板上钻那么一个圆眼,刻花时刻得整整齐齐?这些古怪事情实在太多了。

(节选自《从文自传》)

by 丰子恺

(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时我五六岁时、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幕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是,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吞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饭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可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有乐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姐都不吃的缘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继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二)

第二件事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样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才能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螯上的骨头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开井角落里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赞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许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我到木场桥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从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动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喜欢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喜欢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原题:忆儿时

by 季羡林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70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6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6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10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那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沙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沙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沙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一位教员会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26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我13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习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儿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节选自《季羡林自传》,当代中国出版社)

by 舒婷

童年的玩具只有一个布娃娃,她的塑胶面具很快就损坏剥落,剩下一个光秃秃扁平的布脑袋。我只好用铅笔、钢笔、彩笔为它整容,随心所欲描绘鬈曲的睫毛、整齐的刘海、鲜红的樱桃小冠。我怀中的宠物因此面目常新。我还搜遍外婆的针线筐,寻出碎布头,做小帽子做超短裙,甚至做了一件游泳衣。我的妹妹羡慕极了,她也有一个极不成形的小布娃,为央求我也给打扮打扮,主动勤奋地给我的洋娃娃洗澡。结果我的可怜的娇滴滴的小美人,真正成了一袋湿漉漉的细糠,吊在晾衣绳上晃荡。那几天妹妹畏畏缩缩小老鼠一样,我脸上自然是雷霆万钧。

再记不起有其他玩具了。

临清周末去哪玩(临清晚上去哪玩)

我的小儿子时常把无数玩具与图书弃之一地,百无聊赖地将自己倒置在沙发上,头朝下问:“妈妈我今天干什么?”小时候我若也这样问妈妈,她必定掴我一巴掌。其实我记得我们总是很忙,却不是忙着做作业。作业当然是要做的,从未听说过有哪个孩子因为做作业而没有时间玩。那时节房子少,荒地多,捉蝴蝶粘蜻蜓,挖蚯蚓钓鱼,喇叭花心有蜜汁可啜桑树上可以采到紫红的桑椹,甚至钻防空洞。

连家门口那条有名的九曲巷都是捉迷藏的大好场所。

跟我外婆上扫盲班没几天,大约认得十来个字,我就不可一世起来。不理睬邻居小癸伴的叫唤,怀抱舅舅的一本精装英汉大字典,坐在大门铁栏内,唱歌般大声读书。过往行人不禁驻足,讶然侧耳,等听清这位“小神童”读来读去都是这几个字:“上下左右多少……”皆捂嘴走开。这时我还未上学,却已不满足妈妈给扎的两条小辫,自己对镜梳妆,一下子编了六条小辫子,扎上各色花布条,左顾右盼美极了。我大姨妈及妈妈相偕下班回家,看见一个小妖精在大门口跳橡皮筋,满头万国旗飞舞,先是前俯后仰,及看清是我,差点背过气去。

据说外祖父生意亨通时,家中有四个丫头,但妈妈每天早上仍要扫地后才能上学,若扫得不干净,即便走出大门仍要被外婆厉叱回来返工。等我刚懂事,非但生意收了十几年,家当也告竭,且身分是资本家,自然要低头做人。很小我就自己洗衣服,洗自己的碗,还要接受外婆严格的检查,渐成习惯。譬如洗地板,必用棕刷将每块方砖刷得通红,洗完以后骑在楼梯的扶手上陶醉半天。犹如现在抄稿子,若有涂改必撕去重来,抄毕,如同几十年前一样,在自家的劳动成果前心旷神怡。

我的玩伴很多,不似现在的孩子,总是被封锁在各个单元里苦读书。那时的邻居,常常不打招呼来到厨房撮一匙盐就走,说不定明天突然下雨,回来就见你晾的床单已叠好放在饭桌上。小涪子更是在各家随意走动,扁头啦傻呆啦各种绰号常常一生都蹭不掉。

我最忠实的影子是我的妹妹,虽只比我小两岁,却视我为绝对权威。她生性驯良,常常哭着从学校回来。我屡屡替她出征,大多告捷。

有次对方的姐姐邀来一帮高年级同学助拳,我眼见敌不过,抡起书包,呼呼有声,果然全部吓退。从那以后,妹妹学会此招,再不要我护送。

她的铅笔盒总是被甩开,铅笔、橡皮、小刀四下里乱飞,不知吃我妈妈多少巴掌,头还昂着,脸上一派胜利者的光辉。

我的小表妹常来外婆家过周末,夏夜我们贪南风,铺竹席睡长廊。

以一张破藤桌为舞台,一本正经地自己报幕,然后尽丹田之气,鬼叫狼嚎。歌毕,立即“吱呀”一声巨响跳下藤桌,趴在栏杆上往下瞧,数数聚在门口的听众有多少,每次都是我的表妹取胜。她后来考进一家文工团,在真正的舞台上颇出风头,想必与当年肆无忌惮地拔嗓子有关。

呵,夏天最是快活,夏天有长长的假期,可以整天泡在海水里。

度完暑假的孩子都晒得黝黑,动作更加机灵,突然长高了许多。秋天的南方阳光最浓稠,而且不炙人,秋游野餐,秋季运动会陆续举行。

冬天也不错,人人想着过春节,新衣服、压岁钱、放鞭炮,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在前头等着,冬日的寒风又算得什么!

我害怕春天的梅雨,因为买不起一双雨鞋。上学路上我的小布鞋就灌满了水,泡着我的脚整整一天。次日上学,鞋子仍是湿的,把脚伸进去时我总是咬着牙噙着泪。后来改成塑料凉鞋,仍是又湿又冷。

这么多年了,我一到冬末就开始病态地数着日子等梅雨。毛衣被褥洗了又晒了,梅雨还不来我就焦灼不安。就像小时丢了东西,回家等妈妈发火,可妈妈脸上却不见动静,害得我做不下作业,眼睛跟着妈妈在屋子里乱转。

所以,无论我那赶时髦的儿子怎样撅嘴跺脚抗议,每年雨季来临之前,我都要给他买一双结实的小雨鞋。

原题:童年絮味 配图:丰子恺

来源:楚尘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