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不审二个法律关系(二审认定的法律关系与一审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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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的一事不二审是怎么回事?

你所说的“一案不二审”,正确的叫法是“一事不再理”。

所谓“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各国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事不再理”,其基本内涵就是对于同一个案件,或者说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讼争的同一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两次诉讼,对于法院来说,对于双方当事人所讼争的法律关系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不得重复作出判决。

不同法律关系能否一案处理?

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法学界把共同诉讼分为两类: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

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个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是诉讼标的上有牵连,是可分之诉。

同时,2008年2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11号)中指出:

“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

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的多个诉讼请求可以一案合并审理是有法可依,符合立法本意。

扩展资料:

诉合并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彼此独立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诉的合并的意义在于提高诉讼的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二是受理案件的法院至少对数个被合并之诉中的一个拥有管辖权;

三是合并的各诉在审判时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要么都适用普通程序,要么都适用简易程序;

四是合并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审言辞辩论终结前;

五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所以说两个法律关系(即两个客体)如若是满足合并条件,那么就会合并,否则需要一个个处理。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

什么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法庭不做审查

原告向法院起诉,一个案件只能是一个法律关系,即一个案由,不能有两个以上法律关系,

例如:被告和原告有供货业务关系,欠货款未还,这是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又向原告借钱未还,这是民间借贷关系,原告起诉,应该写两份起诉状,是两个案件,不能作为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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