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由下面三个要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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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要素包括?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劳动法规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来划分。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民和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依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须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业事件和行为两类

劳动法律关系三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C.劳动行为与物

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

一、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它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二、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三、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三,分别为主体要素、内容要素和客体要素。

一、主体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是劳动者,且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而另一方则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及个体经营组织。

二、内容要素

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即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三、客体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就是客体,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比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等。

扩展资料

1、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2、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3、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及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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